新乡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2025第244号提案的答复
董国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好金融调解机构与司法确认的良好衔接多元化解决金融诉讼纠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金融调解机构专业性和独立性建设”的建议
国务院今年拟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目前在征求意见阶段。据省司法厅告知,该《条例》将对化解包括金融等领域在内的商事争议活动进行规范,对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员资格认定、调解程序、调解效力进行明确规定,待《条例》正式下发后,将按照职责要求落实。
二、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平安建设大局,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以市、县、乡、村四级纵向为中轴建立人民调解中心(委员会),横向扩面建立医疗、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行专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形成多层次立体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988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4284名。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常态化+专项行动排查机制,先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助力平安‘创三零’”、“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专项行动、“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活动,动员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围绕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最大程度把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全市共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5%。其中合同纠纷2500余件。三是多元联调推动纠纷实质化解。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统筹整合系统内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力量,广泛参与调解,形成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加强诉调、访调、警调对接,在法院立案大厅、信访大厅、派出所设立派驻调解工作室或调解窗口,派驻调解员,畅通对接渠道,强化衔接联动联调。去年以来,有效化解法院、信访、公安委托移交案件3021件,凸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治安案件中的独特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新乡市司法局的关心和支持!
新乡市司法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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