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2025第089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新乡市委:
感谢贵单位针对我市出现的部分法律服务公司存在违规经营、扰乱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现象提出的建议。收到该提案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力开展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段时间以来,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数量迅速增长,在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有一些法律咨询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针对法律服务市场乱象,市司法局积极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深入调研摸清底数。调研数据显示,目前,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登记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法律咨询”的企业有1100余家。其中,成立时间:2021年以前共141家,2021年成立129家,2022年成立118家,2023年成立239家,2024年截至到现在成立473家。近三年来,法律咨询公司规模与数量逐年大幅增加。
二是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引导。坚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意义,强化法律咨询服务行业社会监督,帮助群众正确识别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在专业水平、服务能力上的差异与不同,引导其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实际做出正确选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3年,新乡市律师协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正确识别和选聘律师的告知书》,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定义、辨别方法、律师代理手续、与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发生纠纷的权利救济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对法律咨询服务行业乱象起到了一定了遏制作用。
三是强化律师行业队伍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整治律师、律师事务所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进行投资、实际控制、参与运营或签订业务宣传推广、案源推介等合作协议的现象,严厉打击以办公、值班、驻点、接洽当事人等方式在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律师业务的行为,对不正当手段推广和承揽业务的加强惩戒处罚力度。对持续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律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抵制法律服务市场乱象。此外,要加强对青年律师和新执业律师的扶持力度,积极搭建培养成长平台,通过发放补助、帮助拓展案源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强日常管理引导,提升青年律师和新执业律师的职业认同感。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方面,市司法局将继续在职权范围内履职尽责。
一是着力做好协同监管。坚持积极配合、互联互通、协同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一是积极配合,依法支持有关部门查处超范围经营审批许可类法律服务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经营审批许可类法律服务违法行为。二是信息共享,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案件查办中,发现不属于本局查处范围的法律服务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移送。进一步推动形成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的强大合力、护航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不断完善监管方法。推动实现跨部门联合抽查。一是进一步完善包括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名录库,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做到重点突出,努力实现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科学监管。二是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立足实际,推动实现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跨部门联合抽查,力争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查一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更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当前,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日趋完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业务都有法律专业人员坐班,“12348”与“12345”热线24小时畅通,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已实现融合发展,可随时解答群众法律疑惑。下一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调配律师资源,在已经开展的律师法律服务扫街、村居法律顾问、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路径、扩大受众群体,有效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新乡市司法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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