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司法局关于对新乡人大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张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新乡市企业发展环境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精准地指出了当前企业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对我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新乡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各部门协同发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五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企业减负,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25年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五项行动”。“五项行动”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营商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未履行生效判决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并成立了以副市长杜玉坤为组长的涉企行政执法“五项行动”工作专班。目前,“五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我市及各县(市、区)已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五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市政府第54次、55次、56次、57次常务会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
(一)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动方面。我们已经完成了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按照省司法厅工作安排,梳理了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检查事项,并编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及时认领由其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优化行政检查方式,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抽查比例。下一步,我们进一步规范入企检查程序,严控专项检查,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加强对行政检查的监督,加大对乱检查的追责力度。
(二)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面。主要紧盯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收费、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违法设定罚款,滥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类案不同罚等乱罚款行为;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等乱检查行为;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法扩大查封等乱查封行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这七类问题。
(三)在营商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廉洁这几个方面的问题。
二、深化柔性执法实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我市着力深化包容审慎精准监管。
(一)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目录公示。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创新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有效解决办事企业群众因证照超期影响生产经营的问题,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新乡市司法局 新乡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印发<新乡市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制度>的通知》(新司文〔2024〕18号)要求,经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梳理审核、汇总上报,我局于6月23日编制公示了《新乡市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目录(第一批)》,共290项提醒事项,其中市直39项、县(市、区)251项。
(二)率先建立“四张清单”制度。在2021年基础上,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3月24日正式印发《关于推行“四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通知》(新法政办〔2022〕6号),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
(三)动态优化清单内容。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对标省直对口部门清单、结合我市执法实际、参考外地先进经验,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公开,确保事项精准、标准统一、全市适用。特别强调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合理界定、审慎监管,在不触碰安全底线前提下,探索设定合理“观察期”,制定包容审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要求进一步细化清单适用情形的监管措施,提升执法规范性和一致性。
经梳理统计,2025年1至5月,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办理免罚案件7414件,涉案金额276余万元;办理减轻处罚63044件,涉案金额650余万元;办理从轻处罚案件42件,涉案金额50余万元;办理不予行政强制1件,涉案金额5000元。
三、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作风整治与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根据市纪委监委《2025年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牵头相关整治工作,主要做法与成效如下:
(一)高位推动,精心部署。局党委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专项整治及民生实事工作汇报。局党委多次研究部署,牵头制定并印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司文〔2025〕5号)和《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新司文〔2025〕6号)。6月18日,召开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五项行动”推进会,强化与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监督,精准发力。通过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一审行政败诉案件(共176件)、12345热线涉企执法投诉、案卷评查及重大处罚备案审查等关键渠道,启动执法监督程序。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向责任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7份,反馈统计,约谈1人,警示谈话、撤销职务并调离工作岗位1人。采用“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报备方案,已对统计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的3批次联合入企检查进行全程监督,并赴凤泉区、新乡县、长垣市、获嘉县的14家企业实地监督,及时规范检查程序、增强执法透明、保障企业权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巩固深化柔性执法成果,持续推进执法作风整治向纵深发展,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12345热线、行政复议、信访投诉、12348热线、审判监督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推送、移交机制。发挥律师职能优势,鼓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发现、反馈问题线索。
(二)强化执法监督。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对执法全流程进行现场监督规范;通过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聚焦社会关注的重大执法案件,依法启动个案监督;针对执法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开展“驻站式”执法监督。
(三)强化责任落实。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检查纳入依法治市考核指标体系。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涉企“四乱”等问题,严肃问责。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依规依纪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
新乡市将继续秉持“柔性执法优环境,刚性约束正风气”的理念,不断完善执法机制,改进执法作风,为助力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新乡市司法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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