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免予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 文件名: | 关于公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免予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新司文 〔2023〕7号 | |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2〕11号)要求,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定职权,制定了《新乡市司法行政系统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做好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认领、实施工作。
附件:1.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新乡市司法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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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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