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建立的“雨霁”过渡性安置基地的认证程序
1、由社会经济组织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司法行政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查审核后审批。
2、申请认证“雨霁”过渡性安置基地应提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认证审批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近二年生产经营损益表,已经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同时提供刑释解教人员名册。
3、审批单位同意认证为“雨霁”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登记建档,下发认证通知,并抄送上级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同级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备案;司法行政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共同授予铜制牌匾,悬挂于显要位置。






豫公网安备 41071102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