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借势借力提高教育戒治质量
山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坚持“开放包容、综合戒治”理念,坚持“开门办戒毒”,借助社会力量,凝聚工作合力,提高了教育戒治质量。
一、亲情帮戒助感化。针对戒毒人员家庭教育缺失、亲情结构错位等情况,组织专场心理辅导、戒毒人员家属学校、家庭援助课程等活动,发挥戒毒场所的纽带作用,化解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的“心结”,增强戒毒人员戒治信心,促进了戒毒人员的家庭和谐。每逢传统节日和重要时段,戒毒场所都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戒毒人员家属走进戒毒场所,与戒毒人员共度佳节、共叙亲情,搭建了戒毒人员与亲属面对面交流的桥梁。去年以来,全省戒毒系统共举办“开放日”亲情帮戒活动16场次,邀请800多名戒毒人员家属走进戒毒场所,拉近了戒毒人员与亲属之间的距离。
二、专家指导强体魄。邀请省体育局专家指导场馆建设、康复训练项目设置等工作,聘请山东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授指导创编三套戒毒康复操,打牢了康复训练工作专业化的基础。省鲁中强戒所聘请全国知名健身操教练王广成为康复训练老师,定期到所义务指导警察和戒毒人员进行体能康复活动。枣庄市强戒所与社会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体育训练在戒毒工作中的应用研究。烟台市强戒所邀请“烟台大姨”到所,与戒毒人员合跳《梦之队健身操》、《小苹果》及康复操,展现“健康与活力”的共同追求,使戒毒人员在进行体能康复训练的同时,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
三、法律援助解忧困。认真贯彻《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8个戒毒场所分别与省、市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在所内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法律援助中心定期指派律师到所开展法治教育和法律援助,为戒毒人员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戒毒人员解决有关经济纠纷、财产纠纷、婚姻关系及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用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解除戒毒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戒治,促进了场所安全稳定。
四、联合办学长技能。省戒毒管理局与省就业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将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社会总体规划,明确教育经费由财政保障,师资由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为借力社会专业资源高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了政策依据。戒毒场所与山东技师学院、山东煤炭技术学院等联合办学,开设符合戒治需要、实用性强的技能培训班,帮助戒毒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开设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班32期,共计2340人次参加培训,412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达到98%以上。
五、文艺入所塑情操。从帮助戒毒人员培养健康情趣、淡化对毒品的渴求入手,建立戒毒工作专家团和戒毒志愿者服务团,定期邀请心理学、美学、教育学等专家学者走进戒毒场所,为戒毒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兴趣激发、文化戒治等帮扶教育。各戒毒场所联合社会图书馆设立“图书流动站”,省女子强戒所邀请舞蹈学校老师到所指导戒毒人员编舞、排练,济宁市强戒所邀请书法家到所开展书法帮戒活动,为戒毒人员送去了宝贵的精神食粮。去年以来,全省戒毒系统先后举办大型公益帮戒活动32场次,使戒毒人员深受启发和教育,培养了健康的生活情趣,进一步增强了戒除毒瘾和重塑自我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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