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 “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局属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要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密切关注廉政风险高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运用节前教育、廉政谈话等形式,讲清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清除不正之风潜滋暗长的土壤和条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廉洁纪律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坚决做到“九严禁九不准”。严禁违规吃喝,不准“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培训、会议等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以提货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准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福利。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奢侈浪费,不准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餐饮浪费等。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问题。严禁加重基层负担,不准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以及强制使用APP、搞接龙打卡、拍照留痕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严禁作风飘浮,不准值班值守脱岗以及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不作为、乱作为。
三、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局属各单位要坚持严字当头,聚焦“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防范隐形变异新动向,从严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举报电话:17637306078 17637305901
举报邮箱:xxssfj322@163.com






豫公网安备 41071102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