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河南省 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河南省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该通知精神,将我市开展第二届新乡市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评选标准以及《参评案件文字材料模板》与省法律援助中心通知要求相同。
二、评选方法和时间要求
1、3月10日之前,由各县(市)区选派本地案件质检员到市法律援助中心集中对报送的案件进行评审。每个区至少报送2件参评案件,每个县(市)至少报送3件参评案件。
2、3月底前,将评选出的新乡市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中的部分案件报送到省法律援助中心参加河南省法律援助精品案件和优秀案件的评选。
三、工作要求
1. 各县(市)区法援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辖区参加市级精品案件评选案例及文字材料的上报,切实将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好的优秀法律援助案件推荐出来,展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2.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和上报参评案件数量、质量要求组织好本辖区的精品案件推选工作。
联系人:范亚茹
联系电话:2020075
电子邮箱:xxssfj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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